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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《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》即将施行
来源:南通网发布时间:2012年07月16日作者:

     国务院近日公布的《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》将于8月1日起施行。南通54家对外劳务国内职业中介,因不符合《条例》规定,将不再具备合法经营地位,面临转型。6日,市商务局、南通工商局召开对外劳务市场整治工作会议,就规范劳务市场作出部署,指导中介企业转型。

  市商务局、南通工商局提出如下意见:对少数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一定业务规模的对外劳务国内职业中介,采用联合重组等方式,建立现代企业制度,完备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条件,依法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业务;对经济实力和业务规模一般的中介,采用被兼并或收购方式,主动与本地区经营权企业进行整合重组;对经济实力较弱、业务规模较小、无法实施兼并重组方案的中介机构,依法申请注销登记或变更经营范围,加快转型转轨寻求新发展。